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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制定推进生育文明建设措施
作者:省人口计生委    时间:2006-05-17    
  


    (一)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工程,建设生育观念文明。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农民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工程。编制《农民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读本》,规划到2010年,对全市农村育龄人员进行轮训,普及人口计生政策、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

    二是实施关爱女孩工程。深入开展“关爱女孩,结对帮扶”行动,进一步完善相关经济政策、奖励扶助制度,坚决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溺弃拐卖女婴等违法行为。

    三是实施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工程。此外,还要通过实施生育文化精品工程,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实施“民主计生”工程,创新生育管理文明。着力构建“权责统一、公开透明、行为规范、高效便民”的依法管理机制。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便民服务、承诺服务。着力构建“政府指导、民主管理、群众参与、非政府组织监督”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发挥计生协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增强村民自治的活力。

    (三)实施“亲情计生工程,打造生育服务文明。着力构建“需求引导、科学管理、分类服务、全程关爱”的优质服务机制。市、县两级全面建立基层计生工作观测点,定期采集群众生殖健康服务需求,改进服务内容和方式。积极实施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程”为主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大工程”。实施农村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工程,推行农村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免费服务券”,为农村育龄群众每二年一次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加强市、县计生指导站建设,开展“四优一满意”服务站创建活动。深化乡镇计生服务站服务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以县站为龙头、中心服务站为骨干、乡镇服务站为基础、村服务室为延伸”的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制订《乡镇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指南》,把计划生育服务站打造成新型生育文化传播中心、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优生优育指导中心。

    (四)实施“人文计生”工程,完善生育制度文明。着力构建“多层次保障、多元化奖优、多形式救扶、多渠道筹资”的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制度,积极鼓励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多元化奖励优惠政策,对城镇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城乡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家庭,继续由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奖励。同时在科技培训、安排项目、贷款就医、就学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继续给予优先优惠政策。

    (绍兴市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