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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的几点理论思考
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宋贤能
(二OO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生育行为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为,生育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生育文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对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拟对此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提出的背景
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的提出,是时代的呼唤,是人口计生事业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
(一)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的提出,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前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2004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11243亿元,成为继广东、江苏、山东之后第四个经济总量突破万亿元的省份。全省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3942元,成为全国人均生产总值最高的省份。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既为人口计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全新要求。由于我省资源占有少,人口密度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人口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有继续坚持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努力促进生育文明,才能进一步缓解人口压力,优化人口环境,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实现新世纪的宏伟目标。
(二)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的提出,是推进文化大省建设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六大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省委继制定实施《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后,又于今年7月29日在省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就全省加快文化大省建设,作出了总体部署。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是社会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计生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贯彻十六大和省委精神的具体行动。生育文化和生育文明的建设和形成,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整体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形成,也必将有力地促进和推动全省打造“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
(三)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的提出,是深化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省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化园区建设和“关爱女孩“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成绩,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明显转变,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人口事业的顺利发展创造了良好舆论环境,发挥了重大作用。面向未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任重而道远。在这个时候,提出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使全省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从转变人们传统生育观念递进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再发展到促进生育文明,将十分有利于全省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在新世纪有一个更高的奋斗目标,有利于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梯度推进和发展的良好态势,最终走出一条体现时代特征、富有计生特色、具有浙江特点的建设生育文化、促进生育文明之路,进一步发挥好宣传教育工作在整个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先导、引导和开路作用。
(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的提出,具有科学、严密的理论渊源和逻辑。从理论上讲,生育文明的提出,并不是要凭空捏造一种新说法,它具有实实在在的理论渊源和理论逻辑。哲学认为世界是由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组成,而性与生育又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文明之一;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的生产由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组成,两种生产必须相互适应;党的十六大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个建设”一起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个文明”一起建;中央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并将其列入未来科学发展的十大方略之首。所有这些,都可以成为生育文明的理论渊源,生育文明在理论上也因此可以说是完全站得住脚的。不但如此,生育文明的推进和发展,对“三个文明”建设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三个文明”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总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新思路、新办法和新视野,需要高度重视发挥生育文化力的作用,把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这项工作的大加强、大深入,就很难有人口计生整体工作的大发展和大提高,就很难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真正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落到实处。
二、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的内涵和要求
从内涵上讲,完整、系统的社会主义生育文明主要包括生育观念文明、生育服务文明、生育管理文明和生育行为文明等四个方面的文明,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是生育观念文明。主要包括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观念;负责任生育和依法生育观念;人的全面发展观念,等等。为了促进生育观念文明,我们要在坚持传统人口理论、国情国策宣传教育基础上,以各级党校为阵地,宣传人口安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人口与经济社会相协调、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等理论知识,使各级党政领导及人口计生系统全体干部树立人口科学发展观念;大力宣传、弘扬性别平等观念,营造有利于女性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弘扬依法生育观念,引导人们树立生儿育女对国家民族负责、对家庭子女负责的思想;大力宣传、弘扬人的全面发展观念,积极开展对独生子女生理、心理、伦理的“三理”教育,关注独生子女成长发展;大力宣传、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加大生殖健康、艾滋病防治、出生缺陷干预等知识的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二是生育服务文明。主要指宣传服务的内容要针对群众需求,“贴近实际、贴近思想、贴近生活”。宣传服务的方式要亲情化,坚持发扬“走千村、进万家、零距离”宣传方式,继续在“进”字上下功夫,使群众成为宣传教育中的主人。开展个性化宣传,在省、市、县以及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建立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网站,开辟“网上论坛”,建立对话渠道。开展精品化宣传,充分利用我省一些地区经济上有可能、群众对精神生活有需求的有利条件,坚持计划与市场相结合,鼓励各地对文图、视听、文学、艺术、实物等宣传品进行自主创作,同时发挥省人口计生宣教中心龙头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用美观的宣传作品,繁荣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参与化宣传。积极扩大计生协等志愿者队伍,壮大宣传教育力量,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到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中来。
三是生育制度和管理文明。主要指生育政策法规、村规民约的制订要把落实人口计生基本国策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很好统一起来,以人为本,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其次,要大力宣传依法生育制度,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增强群众计生法制意识。宣传依法行政,宣传群众在计划生育上享有的各种权利,提高计生工作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宣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性规定和运作机制,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入脑入心。再次,要宣传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围绕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机制这一中心任务,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是生育行为文明。主要指人们的生育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把自身利益和国家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很好统一起来。为此,要针对育龄妇女,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推进宣传品进村入户,加强面对面教育培训。抓紧抓实青少年教育。在全省高校推广浙江大学开展“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经验,继续全面、深入开展青少年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用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未来目标人群。强化流动人口宣传服务。对流动人口树立同管理、同服务的思想,提供生育节育、生殖健康等各种宣传服务,倡导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继续推进生育文化园区建设。因地制宜运用雕塑、画廊、展馆、景观造型等多种形式,优化生育文化环境宣传,提高园区建设的质量和品味,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转变生育观念,逐步走向生育文明。
三、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的初步设想
(一)统一生育文明建设的认识。生育文明建设在同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的关系中,前者是最终目的,后者是实现目的的具体手段。人口计生各项业务工作,最终都是为了引导群众依法文明生育。而在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中,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和生育文明建设既是层层推进的关系,又有各自的侧重点,各自代表了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不同阶段和时期,而且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等一切宣传教育工作,最终也就是要实现生育文明。今年11月,在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大会上,我省作了“弘扬婚育新风、促进生育文明”的重点发言,引起了巨大反响,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肯定。我们一定要迅速统一思想,抓紧行动,精心谋划,把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为全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落实省委提出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
(二)建立生育文明建设的机制。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任务,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为目标,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加快建立“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保障到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生育文明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要注意协调、整合和调动各方资源参与生育文明建设,把生育文明建设纳入全省文化大省建设、城乡基层生育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形成齐抓共管生育文明建设的局面。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育文明建设的领导,从工作地位、事业发展、组织队伍、经费投入等方面为做好这项工作创造条件。
(三)深化生育文明建设的载体。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都是多年来被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推进生育文明建设的好载体。对各地多年来开展这些活动的经验,一方面要进行系统梳理,因地制宜地加以推广。另一方面,又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创新理念,创新目标,创新方法,创新手段,赋予这些活动新的内涵和要求,并积极探索适应形势要求的新载体,使之成为推动生育文明建设的好抓手。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十二部委相关文件的要求,2006―2010年期间,每年都要确立一个主题活动,着重在关爱女孩与社会性别平等、婚育道德与家庭幸福、生殖健康与生命质量、生育文明与和谐社会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大力促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要建立“育龄妇女基础知识教育项目”,计划在每年为30万新婚夫妇提供知识读本基础上,再向全省约1000万育龄妇女提供基础知识读本。
(四)打造生育文明建设的品牌。多年来,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们在生育文化园区建设、人口文化进校园、中学人口国情和青春期教育等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在全国引起了关注和肯定,先后在数次全国性会议上介绍经验,形成了富有浙江特色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品牌。今后,我们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继续把这些品牌做大、做强、做优。此外,在“十一五”期间,我们要深入实施“生育文化工程”,把它作为人口计生工作“四大工程”之一,摆上战略地位,在目标、步骤、标准、措施、项目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就生育文化的观念建设、载体建设、阵地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10方面内容形成一个系统工程,力争使之成为又一个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生育文明建设新品牌。
(五)开展生育文明理论的研究。将生育文明建设理论研究纳入全省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其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充分发挥省人口学会和省内外相关专家学者的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相关理论研究,进一步理清生育文明与生育文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等工作的关系,明确生育文明的内涵和开展生育文明建设的思路,为顺利开展生育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证。
(六)建立生育文明的评估体系。为了确保生育文明建设受到各地重视,真正取得成效,要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生育文明建设成效评估体系。总的原则是通过评比、暗访、抽查、抽样、访谈等手段,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地的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和验收,最终达到促进各地的工作、调动工作积极性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