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树立自主而负责地生育的理念是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核心
联系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论建设与实践,笔者认为所向往、追求、期待的无非是在人们的头脑中牢固地树立起自主地、负责地生育的理念,这是我国当代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之所以要树立自主而负责地生育的理念,首先是我国国情所决定的。严峻的现实告诉人们,生孩子的事并不单纯是家庭内的私事,也是关系到社会安宁和生活质量提高的大事。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生育行为负起家庭和社会的双重责任――在避孕节育技术日趋完善的情况下也完全能负起这个责任。
树立自主而负责任地生育的理念,也是当代国际社会的共识。1974年布加勒斯特国际人口会议通过的《世界人口行动计划》、1984年墨西哥城国际人口会议通过的《进一步执行世界人口行动计划的建议》、1994年开罗国际人口和发展大会通过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都一再强调了:承认所有夫妇和个人均享有自主、负责地决定生育次数、生育间隔和时间,并获得这样做的信息和方法的基本权利,以及实现性和生殖健康方面最高标准的权利。在行使这种权利时,应该考虑到已有的和将来的子女的需要以及他们对社会所负的责任。促进所有人负责地行使这些权利应成为政府和社区支持的生殖健康包括计划生育方面政策和方案的基础。
树立自主而负责地生育的理念,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的概括和提升。实行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是我国推行计划生育所一贯坚持的原则。
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任务,就社会而言,就是要将自主而负责任地生育的理念由“应然”逐渐转化为“自然”,即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成为社会风尚和习俗;对个人来说,就是要将这种社会认同的理念内化为个人的价值观念,使之成为个人自强自律的准则,甚至成为个人的人格特征。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但是为了当代人的利益,为了国家、民族的前途和人类的民运。
二、 推行村民自治的过程是培育村民自主而负责的理念的过程
自治是指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村民自治这种形式是我国农民根据实际需要自己创造的。目前在我国农村实行的村民自治具有以下重要特点:(一)它是自立的组织。在自制组织里,村民直接表达自己的意志,直接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选举自治组织的领导人,不受外界干预。(二)它是法制的组织。村民在自治组织中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遵守少数服务多数的原则。(三)它是法制的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同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四)它是自律的组织。自治组织的领导人和村民必须严格遵守自治组织的章程和村规民约,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五)它是公开的组织。村务活动是公开的、透明的,接受村民的直接监督,防范领导人滥用权利和以权谋私。(六)它是独立的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是村社内部的组织,不存在自身的上级行政组织。它在政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工作,但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与乡镇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不能干预村民组织内部的事务。在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但基层党组织不得包办村民组织内部的工作。 我国计划生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推行村民自治,为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了契机。
三、 农村经济建设与民主建设是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基础
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村社区的全面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推行村民自治后,村级民主机构得以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日益完善,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是计划生育的重心由原先的乡镇一级下移到村一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切实挑起了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任。在此基础上,他们都自觉地加强农村社区的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以便从根本上转变人们传统的婚育观念,树立起自主地、负责任地生育的理念。
四、 培育自主而负责任地生育的理念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过程
1、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人们观念变化有先有后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人们的生育观念起决定性作用。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文化底蕴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在生育观念的转变方面出现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差也不为怪。
2、经济建设和民主建设需要有一个过程农村经济建设和民主建设是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基础,然而这种基础性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近年来,“民主恳谈会”、“民主听政”、“民主夜谈”等民主形式在各地农村纷纷出现。但是要真正在村一级建立起健全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体制,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这里既涉及到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也涉及村民本身的素质问题,任何一步到位的想法或急于求成的做法都是没有根据的。
3、生育领域的移风易俗是一场深刻的艰难的变革如果说将生育纳入政府宏观计划、实行有计划地生育是人类生育行为的重大变革的话,那么树立自主而负责任地生育的理念则是在更深层次上的移风易俗的变革。风俗一旦形成,即在长期重复中成了人们的习惯,就能以不知不觉的方式约束人们的行为。这种约束虽不具备法律的强制性,但由于它得到社会环境的认同,并内化为个人的价值取向,因而具有“内控制”和“软控制”的特征,并且具有巨大的惰性和无意识性,其作用不可低估。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习俗是一个长期的努力过程,而且是社区环境及社会环境整体优化的过程。实行村民自治,只不过为完成这项工程构筑了新的平台,而这项工程的完成尚需相当的时日。
叶明德 《当代人口》2003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