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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生一胎,如何征收社会抚养费
作者:省人口计生委    时间:2005-07-20    
  


    违反《省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二倍至四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门的一倍至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