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制焦点论坛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人为本――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文号: 发布机构:省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03-08-03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又一新发展,是人口与计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新时期我国人口与计生事业继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法制保证。这部法律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强化了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公地位是制定本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本法的一条主线。 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我国30多年人口与计生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数”为中心,以民为本而不是以 ?? 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而不是以物的生产为中心,这是现代管理观念在人口与计生管理实践中的体现,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口与计生法制运行的重要理论基石。 为什么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就是因为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人是生产力中最革命的因素,人是社会的主人;就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一切事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这是我们干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终体现。正因为如此,本法把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作为根本目的。为此,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行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而且从国策到国法,又登上一个新台阶。 怎样实现以人为本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本法通过以下的途径实现: 1、把依法管理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统一起来,把约束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统一起来;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统一起来,从而记忆部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技术能够事业中的主人公地位。 2、通过计生的优质服务,不断满足群众的不同层次的需求,调动他们实行计生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法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保护他们实行计生的积极性。致力于人的本体改造,充实和发展,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3、从法制建设的全方位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民众视为人口与计生事业的主人,把他们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人的发展,即平等、自由、健康、消除贫困、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前提,使人口与计生事业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就在于它是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身会主义文化和代表群众更本利益的实践过程。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利于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人民群众在实现能够计生过程中会逐步认识到,实行计生对国家来说,能够缓解人口过多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沉重压力,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对个人和家庭来说,能够降低家庭抚养费用,优化子女教育条件,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实行计生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更本利益,体现他们的更本要求。所以在计生工作中,要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计生与帮助人民群众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相结合,与帮助人民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帮助人民群众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积极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和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益的思想,从而赢得人民的理解、支持和拥护,为人口与计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辽宁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 曹景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