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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章文彪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月23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刚刚胜利闭幕的省“两会”期间,继续召开了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吕省长与各市市长签订了2008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今天,我们先在本系统内召开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年中,我们拟争取省委、省政府召开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有关工作。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省“两会”和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2007年工作,分析当前人口形势,部署2008年重点任务和当前相关工作。下面,根据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意见,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充分肯定2007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年来,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科学发展、和谐计生”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务实工作、关注民生,整体工作继续保持平稳、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决定》的学习贯彻,紧贴我省实际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研究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重新修订了“一票否决”规定。各地各部门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了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温州、金华、台州等地“克难攻坚”力度明显加大,衢州、丽水两市也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省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11个市均达标。全省常住人口出生数控制在55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计划生育率为93.1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3。
2、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精神,全社会国策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各地根据省里部署,结合推进生育文明建设各项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深入城乡、进村入户,广泛开展了“宣传《决定》千里行”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我委借省政府新闻办平台首次举办新闻发布会,引起了全国众多媒体的高度关注;联合省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首次举办了大型知识竞赛活动,得到群众广泛参与。宁波市建设生育文明工作和经验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湖州市实施农村未婚青年宣传服务项目,减少意外妊娠发生,受到群众欢迎。
3、加强人口战略研究以及重难点问题的综合治理,统筹人口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深化。省里组织开展的生育力调查等4项重点课题研究进展顺利。杭州、宁波、绍兴、湖州等地扎实开展了区域性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二是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点有新突破。研究制订了全省构建“一盘棋”的思路框架,加快应用信息管理软件,加强省际间流动人口管理协作。全省民营企业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各地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理念,加快了市内、县内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杭州、宁波、湖州、绍兴、嘉兴等地力度大、措施实、进展快,成效明显。宁波市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初步建成、信息共享基本实现。嘉兴市创新管理体制,成立“新居民事务局”,实现部门资源共享。三是切实加强了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省政府作出了专项部署。各地、特别是重点地区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了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全省升高势头继续得到有效遏制,浙北6市和衢州、丽水等市达到年度省目标考核要求。宁海县退出省定重点县管理。
4、重视关注民生问题,惠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一是着力解决依法管理中的有关突出问题。重新修订了省《条例》和特殊情况生育审批文件,较好地考虑了群众的现实利益,缩小了违法人群范围。各地加强依法行政,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及时清除、纠正不合时宜的生硬提法和做法,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全省没有出现因违法行政导致的恶性案件。二是计生奖励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顺利完成年度农村计生家庭奖扶制度实施工作,全省有13万余群众领到奖扶金共9939万元。调研拟定了我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扶制度方案。全省计生公益金制度规范运行,2007年累计发放公益金1400多万元。法定奖励保障政策及各地出台的优先优惠政策进一步兑现落实。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和“生育关怀”行动扎实开展。绍兴市及杭州萧山区等地开展农村计生家庭养老保险工作,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嘉兴市把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机融合,更多谋利于计生家庭。上虞市争取社会支持、建立企业冠名的计生公益金32个,募集资金突破1亿元。
5、技术服务“二次发展”计划全面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各地按照省里“二次发展”的思路和要求,加快县级站和乡镇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切实加强技术队伍能力建设,技术服务网络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杭州、宁波、绍兴等地的服务网络建设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衢州市“二次发展”规划已延伸到乡镇一级。各地在创新为民服务平台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坚持把传统的查孕查环与查病、优生优育服务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并在积极参与城乡妇女健康普查、加强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新增了余姚市等8个县(市、区)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宁波、舟山等地优生促进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6、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全省按照省委“作风建设年”的统一部署,加强教育培训和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各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基础薄弱地区工作指导和监管,继续调整充实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基层机构和队伍保持总体稳定。嘉兴市、金华部份市县落实了乡镇计生办主任享受副乡级待遇的政策规定。同时,全省通过“万名农民兄弟姐妹评人口计生”以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等活动,加强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系统有8个基层单位、95名“窗口”服务人员被省纠风办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行风建设先进个人。
二、科学分析、清醒认识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相继迎来总人口、流动迁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口“四大高峰”的挑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压力将持续存在。同时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进程中,人口计生工作仍然面临着较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一)少数地方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基本矛盾始终存在,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任重道远。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不足,或盲目乐观,或畏难“怕管”,工作放松、保障不力;少数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
(二)工作水平南北差异依然明显。浙南部分地区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工作难度依然较大,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还比较艰巨。从回归性的计生率分析,近三年合计计划外出生中浙北6市占全省的13%,而浙南5市占到87%。浙南少数地方还存在较严重的统计水份。
(三)重难点问题治理难度加大。现阶段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缺乏有效衔接,一些地方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政策没有及时兑现。部分农村的集体经济分红按人头补助的政策,没能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先优惠,甚至超生的家庭获益更多,不利于对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正确导向。同时,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流动人口孕情管理和性别比领域打击“两非”等方面缺少有效的法制手段和力量保障,“法制”与“法治”不很对称,基层普遍感到难度仍然很大,成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三大难点。
(四)人口问题的前瞩性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更趋紧密,人口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因素,而今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矛盾将交织在一起,老龄化等问题将日益显现,迫切需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
(五)一些地方的管理服务网络建设、队伍能力与任务要求、群众需求还不很适应。基层计划生育任务繁重,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与承担的工作职责不相称,影响了基层工作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一些地方的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仍有待加强。部分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施陈旧、技术条件落后,难以承担职能要求和满足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
三、早谋划、早落实,务求2008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8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两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继续按照“科学发展、和谐计生”的新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作风,关注民生,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努力为我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主要目标:(1)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全省常住人口出生数控制在61.5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20‰以内;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前提下,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各市的目标责任制任务,全省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1%以上。(2)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出生缺陷预防、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以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新成效。(3)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2008年着重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牢固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必须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放松,坚持依法行政和执行现行政策不放松,坚持目标责任考核和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放松,坚持稳定队伍、夯实基层基础不放松。重点要做到“五个进一步”: 1、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国策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通过强化环境宣传、舆论宣传、群众宣传,推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各级党政干部和全社会的国策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责任意识、部门协调履职意识和公民守法意识,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保持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正常态势。加强科学管理与指导,进一步创新完善、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2008年省目标责任制将实行“党政线”、“计生线”捆绑考核,重点考核“党政线”。建立健全在评选各类代表和先进中的计划生育审查制度,加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今年上半年,省里将争取省委、省政府就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意见》以及“一票否决制”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活动。
2、进一步严格落实依法管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必须坚持依法履职原则,严守依法办事底线,层层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绝不能“出大事”。去年来,全国个别地方因不依法行政甚至野蛮执法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我省在计划生育方面的群众信访情况也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注。对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给予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群众生育秩序。建立健全公民再生育审批结果公开和有奖举报等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3、进一步提高乡村两级的基础工作水平。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基层、靠基础。我省浙南与浙北的水平差异主要体现在乡村两级的基础工作水平上。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加强农村、城市社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为重点,固本强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省里即将出台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双示范”活动的意见。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各项基础性管理服务工作。特别是在村一级,要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用人机制,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要进一步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的作用,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今年适当时候召开全省基层基础工作“双示范”经验交流大会。
4、进一步落实分类指导。对浙北个别地方、浙南部分基础比较薄弱的重点地区,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大明查暗访和监管督查力度,推动各地切实提高统计质量,做到出生统计“年年清”。原则上实行一级抓一级:省查重点市、县,市查重点县、乡,县查重点乡、村;对暗访督查中发现统计严重不实、工作明显滑坡、生育秩序有失控现象的地区,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5、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积极运用战略研究成果,争取省人大、省法制办的支持,继续深入开展统筹城乡生育政策、修改完善省《条例》等有关立法调研,以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要求。
(二)以“创新、统筹”的理念方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开拓创新是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保持事业持久生命力的唯一途径,而统筹兼顾是一种高境界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创新的理念、统筹的方法,大胆探索、求真务实,务求在突破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实效。
一是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式,统筹落实管理服务“一盘棋”机制。要以“大力缩小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人群、同等关怀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为目标,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理念,争取党政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加快建立完善“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的省内“一盘棋”管理服务新机制。2008年要根据业已形成的“一盘棋”思路框架,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落实信息共享、责任考核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并加强乡村两级流动人口管理队伍建设,加强企业与市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经过多次反复协商,省人口计生委已与省公安厅、民政厅达成共识,分别联合下发了有关加强协作工作的意见。并还将与省卫生厅等相关部门出台有关意见。各地要根据文件要求,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具体抓好落实。今年适当时候将争取由省政府召开全省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现场经验交流会。
二是创新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治理模式,统筹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各地、特别是重点地区,要认真落实好省政府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既要加强生育全过程管理,又要坚决打击“两非”行为;既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努力营造“性别平等”的社会氛围,又要协同有关部门严格加强有关环节的监管,切实建立起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继续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努力使之趋向基本正常。
三是创新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统筹落实依法征收工作。征收社会抚养费,既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也是一种强有力的利益导向措施。各地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税务、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坚持公开公平,依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要做到依法足额征收,切实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震慑力。要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收缴分离,杜绝“放水养鱼”现象发生。今年省里将在调研基础上,修订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有关政策措施。
(三)认真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要牢固践行“民本”、“民生”理念,充分发挥全省5万多专门队伍的优势,为民做好事,为政府添光彩。
一是进一步健全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政策。一丝不苟地实施好农村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扶制度;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制订的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完善新家庭“少生快富”项目的运作方式,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深入研究各项计生奖励保障政策与社会保障大政策的未来衔接融合问题。今年适当时候将对各地落实省《条例》规定的奖励保障政策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绍兴等地要总结完善已有的好做法、好经验,按照“低门槛、广覆盖;保基本、明算帐;能转移、可持续”的思路和要求,通过开展试点,努力探索建立农村计生家庭养老保险制度,“为全国趟出一条路来”。台州市要认真抓好国家的生育节育保险试点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计生技术服务“二次发展”计划。争取5年内全省60%的指导(服务)站做到“理念人性化、机构标准化、服务规范化、队伍职业化”。继续协同做好城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工作。
三是认真抓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我国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这次省“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就全省开展免费婚检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作出了部署。对出生缺陷预防和“两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目前我委正协同有关部门抓紧拟定、并将报省政府同意下发。全省各级对此务必高度重视,上下达成共识,在当地政府的牵头下,加强与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分工合作,有效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努力遏制我省近年来出生缺陷发生率走高的势头。
(四)切实做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抓好战略研究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各地、特别是市一级,要结合各地实际,围绕党委、政府涉及人口发展的有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开展相应的区域人口发展研究,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今年,省里将根据我省未来人口发展的走势和群众的现实利益,重点抓好省权限范围内的生育政策微调研究。并把出生缺陷干预、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列为重点课题,边研究、边论证、边实施,推动全社会共同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为我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另外,还要组织开展好“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的中期评估。通过监测和评估,对人口发展控制性指标作出相应调整,以增强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两会”精神和中央《决定》、省委《实施意见》等为重点内容,逐级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推进本系统队伍能力建设。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组织开展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省里将举办一期市、县副主任(副局长)培训班。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牢固坚持“经验来自基层、创造源于实践”的理念,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重视工作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总结剖析,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以上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抓好落实。省人口计生委今年将化大力气办好几件实事:一是落实出生缺陷预防和“二免”政策,二是实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三是推进技术服务的“二次发展”,四是深化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盘棋”机制,五是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双示范”创建活动,这些工作需要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切实抓出成效。
四、对做好当前工作的几点要求
1、结合学习贯彻省“两会”精神,迅速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这次会议精神。各地要根据省里的部署要求,“对上负责当好参谋、对下落实抓好督查和服务”,结合各地实际,抓紧研究具体的贯彻意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作一次专题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尽早对2008年的工作作出部署。并通过各种形式,抓紧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
2、抓住春节前后外出群众返乡过节有利时机,扎实开展孕情排查和各项为民便民服务活动。各地要结合“三下乡”活动,组织专门力量,进村入户,开展一次查环、查孕、查病相结合的“三查”及咨询随访服务活动。同时,要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切实做好对计生家庭、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访困问苦工作,特别要做好节日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真心实意地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3、切实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处理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信访工作及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计划生育信访事项,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要坚持依法行政,不要在年末岁初搞集中性的突击活动,坚决杜绝损害群众权益行为发生。同时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4、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统筹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