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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昌黎同志的讲话要点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一、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十一五”开局良好,当前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2006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在制定人口发展规划,突破重难点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深化优质服务以及推进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落实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全省常住人口出生数为50.4万人;计生率为94.0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29,比上年下降0.2个比值,较好地完成年度人口计划。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认识到,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更加艰巨,而我们在工作上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工作水平上的差距。全省计划生育率和长效节育率逐年下降,出生性别比仍在高位徘徊,出生统计补报率呈升高态势,计划外出生数不断增加。地区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工作滑坡,违法生育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二是思想认识上的差距。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政策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低生育水平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三是适应能力上的差距。随着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等现象大量增加,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面对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的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普遍存在综合协调、决策参谋等方面能力的不足和不适应。
多年的实践表明,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局面来之不易,绝对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
(一)认真学习贯彻《决定》,进一步提高全省党员干部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头等大事。各地、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以及即将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采取研讨班、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人口计生干部的培训,使《决定》精神成为广大干部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精神动力。
(二)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决定》的宣传活动。要在全省掀起宣传《决定》的热潮,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组织全省广泛开展“宣传《决定》千里行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家庭,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都应当把宣传《决定》纳入宣传报道计划,深入持久地开展人口计生方针政策的宣传。
(三)加强调查研究,把《决定》精神落到实处。各地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目前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省委、省政府将重点在加强投入保障、稳定基层机构和队伍、加强部门间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等方面进行调研,制定新的政策。各级党校、大专院校、人口学会等学术团体要积极进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论研究,为我省人口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把中央《决定》精神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三、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2007年人口计生工作
(一)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首要任务。省里今年要修改完善条例,以更好体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现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要求。要坚持以农村和流动人口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违法生育记录档案制度。深入实施“计划生育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今年全省“常住人口出生数控制在55万人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04‰,计生率保持在93%左右”各项人口计划指标的圆满完成。
(二)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今年省里的重点,一方面要抓好人口战略研究前期成果的开发应用,另一方面要按照课题计划,完成省际人口迁移流动对我省人口发展态势影响研究、新农村建设与人口集聚的关系研究、浙江省人口计生工作经济社会效益研究、浙江省生育力研究等4项重点课题研究。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区域性人口发展问题的研究。
(三)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今年要把突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点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加快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责任互担、经费互结”的省内“一盘棋”管理服务体制,探索建立公安、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流入地和流出地及时交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模式。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社区,明确和落实承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人员、职责和经费保障。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成立计生协会组织,配合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四)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强对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和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制定和落实好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特别是给予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优惠的各项社会经济政策。依法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生育全过程管理,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全省治理工作取得持续、稳定的效果。
(五)努力提高全省人口素质。要通过抓好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加强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我省产业层次和准入条件等措施,努力提升我省人力资源的整体层次和水平。提倡优生优育,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通过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婚检,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和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等工作,使全省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逐步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改进和强化社区老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老年产业和服务业,满足老年人口在卫生保健、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加快建立稳定、可靠的养老保险基金筹措机制,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要把利益导向机制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今年重点是继续做好农村奖扶制度实施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将奖扶金顺利发放到群众手上。规范运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探索建立独生子女、双女户伤残死亡家庭救助扶助制度。依托基层计生协会,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活动和“生育关怀行动”。加强基层技术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好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女病普查项目。
(八)要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地要切实增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意识,落实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要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切实加大人口计生事业保障力度,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和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的稳定。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调,扎实推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班子能力建设,以此来推动全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党委、政府做好参谋。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