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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人口计生党组[2004] 17号
关于徐昱敏等8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以及《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机构改革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通过公开竞争,按照择优任用的原则,经委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徐昱敏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流动人口
管理)处副处长
李亚平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杨
辉
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提议人选
王丽萍 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提议人选
沈
霖
浙江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
许
凌
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李卫良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中心副主任
王建设
浙江省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上述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新职务任期四年。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国家人口计生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各市计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