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口计生党组[2004] 15号
关于方俊等5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以及《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机构改革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通过公开竞争,按照择优任用的原则,经委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方 俊 调研员
毛伟民 调研员
胡仁花 调研员(主持科研所工作)
徐大同 调研员
梁莉莉 调研员
上述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抄送:省人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