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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人口计生委定于2007年8月1日至3日在杭州举办全省第九期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主任(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深入学习贯彻省十二届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培训人口计生有关业务知识。
二、培训对象: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主任(局长)。
三、培训时间、地点:7月31日下午到杭州新侨饭店(总机电话:0571-87076688,解放路226号)报到,培训时间3天。
四、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对象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向省人口计生委请假。各市上报的参训人员如有变化,请于7月25日前将变化情况报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联系人:蒋震,联系电话:0571-87052423,电子邮箱:zjjswjz@126.com。
2、参训人员请自带公务员培训证书。
3、参训人员住宿费用自理。
4、各市限带一辆车驻会。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