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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
浙人口计生委〔2007〕48号
文号:浙人口计生委〔2007〕48号    发布机构:省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07-07-02    
 

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现将《浙江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二日

 

浙江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把中央、省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06年—2010年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浙江省公务员培训“十一五”规划》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浙江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建设职业化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为实现“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完成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普遍培训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12天,完成县级计生指导站卫生技术业务骨干临床进修任务。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务员95%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5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65%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5%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5%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资格,30%以上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资格。计划生育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按规定取得执业资格,执证上岗。努力实现教育培训由重学习知识向重能力提高转变,由传统的课堂式教学向与现代远程、网络等先进教育手段结合转变,由行政计划指令式培训向依法、职业化培训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贯穿教育培训始终。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学习《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作风建设年、先进事迹报告、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信念,牢记“八荣八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继续发扬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

    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务员总揽全局能力、民主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为重点,认真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以及实践锻炼活动,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专业知识培训。以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划并组织编写的专业知识培训教材和省定教案为基础,以市县两级人口计生委(局)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站长培训为重点,侧重于以下五方面的教育培训:

    人口理论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邓小平人口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重要论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有关论述。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有关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

    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人口计生“一法三规一条例”为主要内容,强化公务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战略思维培养。以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和主要任务,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以及解决人口计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为主要内容,培养公务员战略思维能力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本领和意识。

    服务能力提高。把县、乡公务员服务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行政管理、宣传咨询、人口统计、协会工作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注重培养基层公务员一专多能的本领,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行业作风建设。以加强干部队伍的行业作风建设为重点,培养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倡导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精神,在继续发扬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2、初任培训。组织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强化新录用公务员的行政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着力提高新录用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3、任职培训。组织开展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主任(局长)、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主任和乡镇以上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等参加的人口计生业务培训,强化国策意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对人口计生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决策水平。

    4、相关知识培训。加强以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政治学为主要内容的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培训,开展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更新知识培训,加强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技能培训,提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三)继续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坚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脱产业务培训,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以《计划生育技术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规定内容和省定教案为基础,有计划分职业,重点抓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卫生技术、药具管理和信息网络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使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新方法和新信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提高理论研究和应用能力为重点,将社会科学、人口和生殖健康知识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以提高业务能力为重点,将推广应用新技术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

    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实施国家“三千人才工程”,启动计划生育卫生专业技术骨干进修项目,5年内全省组织350名县级计生指导站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临床进修任务,其中省安排进修100名。实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才计划”,省安排一定数量的中高级宣传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或进修。

    (四)开展乡村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职业化培训。

    启动浙江省乡村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职业化培训项目,统编“浙江省乡村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职业化培训教材”,建立县(市、区)培训乡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师资队伍,每年有计划地培训人口计生基层干部,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并通过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使她们进一步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熟练技能,为“强基固本”提供人才保障。

    (五)做好人口计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职业资格认证。

    把握人口计生系统行业特点、干部成长特点及发展规律,建立以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体的终身教育体系。做好人口计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推进干部队伍职业化发展。

    (六)鼓励在职学历教育。

    制定相关鼓励、扶助和保障政策,支持工作人员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县级以上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以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主,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以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为主。

    (七)促进国际培训与交流。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拓宽国际培训与交流的渠道,有计划地组织派遣干部或组织团组,开展国际培训和对外宣传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把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将完成教育培训任务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参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实行教育培训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

    省级主要负责对市、县(市、区)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党政分管领导、市级人口计生委正副主任、县级人口计生局局长、指导站站长、市级教育培训师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市级人口计生委负责对乡(镇、街道)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党政分管领导、县级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指导站副站长、乡村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师资及其他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县级人口计生局负责乡(镇、街道)、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培训。人口计生系统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本部门(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教育培训归口管理制度。

    建立教育培训宏观管理和组织调训机制,完善教育培训的考核评估机制,提高教育培训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教育培训工作,省人口计生委归口管理在人事处。各级人口计生委(局)要明确教育培训归口管理的处(科),要在研究制定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政策、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抓好各业务部门及直属单位教育培训审核、备案等管理工作,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率。

    (四)保证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到位。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安排,给予保证。健全和完善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省将加大投入教育培训经费的力度,资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职业化教育培训工作。

    (五)加强教育培训基地、师资和教材建设。

    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建设浙江省人口计生系统远程教育网,逐步实现网上教育培训。整合资源,形成以人口计生系统培训机构为主,依托党校、行政学院(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构建多形式、多层次、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探索建立人口计生系统教师职务资格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教材规划、编审、评估制度;加快电子教材、电子课件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

    (六)加强培训工作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省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各市人口计生教育培训工作的不定期检查,评估教育培训规划执行结果。坚决制止不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禁止利用教育培训之名搞公费旅游和高消费。省人口计生委将加大对教育培训的督查力度,对教育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工作或违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教育培训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制,对培训对象的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和电子注册。